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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待遇

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


来源:扬州工伤赔偿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syzgspc.com/ 时间:2022/5/16 11:09:55

  我们知道,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、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。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有谁给付?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。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!

  

       工伤保险待遇有

 

  一、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

 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  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不支付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。

 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。用人单位不偿还的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。

  二、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有哪些

 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5章“工伤保险待遇”的规定,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:

  医疗康复待遇,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,康复性治疗待遇,人工器官、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、配置待遇等等。

  停工留薪期待遇,在停工留薪期间,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

  伤残待遇,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,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伤残津贴、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。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,也有长期待遇。

  三、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有哪些

  根据国务院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:

  (一)治(医)疗费。

  (二)住院伙食补助费。

  (三)外地就医交通费、食宿费。

  (四)康复治疗费。

  (五)辅助器具费。

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安装假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,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
  (六)停工留薪期工资。

 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,在停工留薪期内,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

  (七)生活护理费。

  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。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,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%、40%或者30%。

  (八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。

 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,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;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
  (九)伤残津贴。

  劳动关系,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标准为: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%,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%。

  (十)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。

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

  (十一)丧葬补助金。

  (十二)供养亲属抚恤金。

  (十三)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。

 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,相信你对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。 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平台律师,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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